彰化第十信用合作社
辦理各項業務收費標準(一)
存款業務
項 目 |
內容 |
摘要備註 |
各項存款之起息點 |
1、活期存款:新臺幣壹萬元整 2、活期儲蓄存款:新臺幣壹萬元整 3、支票存款為不計利息之存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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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各項業務收費標準(二)
其它存匯業務 實施日期:112年08月16日
服務(收費)項目 |
收費金額標準 |
摘要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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領用空白票據 |
每張5元 |
支存三個月平均存款餘額達三萬元以上(或其活期性存款平均存款餘額達五萬元整以 上者),得免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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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張20元 |
對於使用票據有不正常現象之客戶,除應嚴格控管領用票據外,為反應成本,酌收工本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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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發合庫支票 |
每張50元 |
(自112.10.16起適用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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票據掛失止付,除權判決領取止付保留款 |
每張150元 |
以發票人名義申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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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張250元 |
非發票人名義申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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票據撤銷付款委託 |
每張15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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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銷票據撤銷付款委託 |
每張15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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拒往、結清銷戶後申請兌 付票據 |
每張2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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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摺、印鑑、金融卡掛失補發 |
每本(張)100元 |
須更換(補發)單摺、印鑑、金融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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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融卡卡片解鎖 |
每次5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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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摺工本費 |
每一帳戶100元 |
開戶未滿三個月結清銷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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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存款餘(存)額證明 |
每件50元 |
每件50元,申請一份以上,每分加收2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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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存單質權設定通知、解除及實行質權 |
每筆存單100元 |
以存單設定質權予第三人者(設定予本社存單質借者免收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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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歷史交易明細資料 |
每張(月)100元 |
影印當年度傳票(或列印交易明細資料;依約每月應寄送之對帳單不含在內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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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張(月)200元 |
影印非當年度傳票(或列印交易明細資料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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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方法院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之執行命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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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信用合作社辦理公務機關查詢及解繳扣押款收費作業要點收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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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動化服務機器、網路銀行暨行動銀行手續費 |
自社交易 |
提款 |
免付手續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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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帳 |
免付手續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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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社交易 |
提款 |
免付手續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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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帳 |
免付手續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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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社交易 |
提款 |
免付手續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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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帳 |
免付手續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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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行交易 |
提款 |
交易成功付5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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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帳 |
500元以下每日首次手續費免費 1000元以下手續費10元 1001元以上手續費15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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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金匯款(未開戶客戶) |
二百萬元以下〈含〉每筆100元;二百萬元以上每增加一百萬元加收3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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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各項業務收費標準(三)
放款業務 實施日期:107年12月1日
服務(收費)項目 |
收費金額標準 |
摘要備註 |
聯徵信用查詢費 |
每人1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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票據信用查詢費 |
每人1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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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資料盡可能以最新資料公佈,實際則以營業廳公告為主 |